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 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概况 | 案件时空 | 执行天地 | 法院公告 | 司法为民 | 法律法规 | 法院文化
 文 章 检 索  
[ 媒 体 聚 焦 ] 更多>>> 
· “护法”使者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网今日..
· 长沙知产审判屡创佳绩
· 长沙天心为民解困办实事
· 一言不和,女大学生重伤室友
· “排污”经营户与居民达成文明..
· 童养媳能不能继承父亲遗产
· 一截电视线引发的官司
[ 法 官 风 采 ] 更多>>> 
编者按:“执行难,难执行”是当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人民法院挥之不去的一大难题。特别是作为省会城.. 详细>>
[ 联 系 我 们 ]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邮 编: 410004
联系电话: 0731-5890399
联系邮箱: txqfy@chinacourt.org
[ 友 情 链 接 ]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湖南法院网
长沙法院网
天心法院举行升旗仪式迎区领导拜年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天心区人民法院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迎来天心区领导来我院拜年,区委书记夏建平给大家捎去新春的祝福,勉励大家在新年里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详细>>
[ 法 院 新 闻 ] 更多>>> 
dot 寒风中的一缕温情 [2010-03-09]
dot 我院举行虎年元宵灯谜联欢晚会 [2010-03-01]
dot 年后上班第一天,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2010-02-22]
dot 天心法院举行升旗仪式迎区领导拜年 [2010-02-20]
dot 天心区人民法院2009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举行 [2010-02-01]
dot 天心区隆重召开2009年度司法便民协助网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10-01-26]
[ 案 件 时 空 ] 更多>>> 
dot 佛门有事惹纠纷,法官悉心解矛盾 [2009-12-01]
dot (2009)天民初字第610号 民事裁定书 [2009-10-28]
dot (2009)天民初字第598号民事裁定书 [2009-10-28]
dot (2009)天民初字第587号民事裁定书 [2009-10-28]
dot (2009)天民初字第586号民事裁定书 [2009-10-28]
dot (2009)天民初字第568号民事裁定书 [2009-10-28]

图片暂无

图片暂无

图片暂无

 
[ 执 行 天 地 ] 更多>>> 
dot 天心法院从“内因”着手化解执行难 [2009-06-16]
dot 明确任务 强化措施 [2009-02-25]
dot 一纸限制出入境通知书 追回执行款百余万 [2009-02-02]
dot 发布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公益短信执行案件登记表 [2008-05-07]
dot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公益短信”实施细则 [2008-05-07]
dot 天心法院、宁乡法院联手执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8-04-30]
[ 法 院 公 告 ] 更多>>> 

长沙市天心区换届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

公开选任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50名。

  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具有长沙市天心区户籍或以天心区为经常居住地;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具有医学、建筑、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

(一)宣传发动、公告阶段(201034313

选任前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个人申请与民主推荐的期限、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个人申请和民主推荐阶段(2010314322

凡是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可以本人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彩色同底2寸照片2到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办公室报名(电话85890010、传真85890399)。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也可以向区人民法院进行民主推荐。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阶段(2010323330

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本人是否热心人民陪审员工作、日常表现等。

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为五年。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确定人选和提请任命阶段(20104月中旬)

    区人民法院根据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然后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五)通知和向社会公告阶段(20104月底)

区人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并将任命名单抄送区司法局,同时向社会公告。

 

 

年三月四 

 

详细内容>>
[ 队 伍 建 设 ] 更多>>>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形象公正..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情..
·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形象建设的规..
[ 审判管理和改革 ] 更多>>> 
[ 司 法 为 民 ] 更多>>> 
[ 文 化 建 设 ] 更多>>> 
· 厚文载法铸公正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形象公正..